治任务,需要各级党务工作者必须认真履行责任。党委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的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过问发展党员工作,带头联系培养对象。二是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实践证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发展党员工作,也要借鉴这个经验。今后,每个党委成员都要联系1—2个党支部,重点要联系多年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督促、指导他们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这就需要我们强化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培训方法上,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各党委主管副书记、组织委员的培训,各党委负责培训党支部书记和负责组织工作的支委。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生活若干准则为主,同时把《入党教材》和《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作为辅导材料。在培训形式上,要体现灵活性。既可以集中讲授,也可以运用电化教育手段;既可以聘请有关人员做专题讲座,也可以举办现场会进行观摩。四是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委组织部将建立全市发展党员工作台帐和季检查季通报制度,重点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对各乡镇党委发展农村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年内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取消乡镇党委的评优资格,乡镇党委书记、党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不得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凡属于三年及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村,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委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健康地开展。
同志们,让我们以这次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科学谋划,突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以不懈的努力,推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