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实施办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不能打折扣。特别要把好资格审查、考试、录用关,确保把素质较好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因时间关系,这里我不再作详细强调。
三要切实抓好上岗前培训。招聘结束后,各地要根据岗位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培训,重点要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业务、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还要组织好定岗定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大学生专长以及本地实际,合理安排岗位,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要高度重视前后衔接。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能享受许多优惠政策,比如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以加分。同时,省里还明确规定,从2009年开始,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这些政策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对2008年及以前被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如果没有衔接好,以后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按照省里要求,2008年及以前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只要符合“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一定方式公开考录”两个条件,由县(市、区)进行统一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实施办法》管理,享受2008年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这个衔接工作,大家回去后,一定要做好。
另外,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市都非常明确,要求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市里已经建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8个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的做法,搭建组织领导机构,分清工作职责,同时要尽快召开由人事、劳动社保、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合力,抓好这项工作,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
主题实践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这三项工作,都是当前紧之又紧的工作,任务重之又重,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这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