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抓好落实。
二、坚定不移地推进“活力和谐企业推进年”和“党组织组建年”活动今年是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的一年,其中“党组织组建年”活动是上级直接部署的,硬任务、硬指标,盯得紧、抓得严,一时一刻都不能松懈;而“活力和谐企业推进年”活动是体现温州特色、凸显温州优势的关键所在,新目标、新举措,喊得响、做得实,必须一以贯之抓下去。应该说,年初以来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党建“两个年”活动动员会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两个年”活动的要求,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制订组建计划,排定完成任务时间表,实施党组织组建进度公布和销号办法,顺利推进组建工作,已单独组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231个(4月底);选择确定50家企业作为第二批“活力和谐企业”建设重点企业,从不同角度实践目标任务,强化功能作用,有力推进“活力和谐企业”建设。我们的成绩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科扬同志、省党建研究会会长王其超同志等领导相继赴温调研考察,并给予很高的评价。这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对我们的鞭策。下阶段,我们要继续强化措施、谋求突破、真抓实干,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一,认真开展“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我们将于“七一”前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活力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市委组织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利用去年“活力和谐企业”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多方分析研究、运用各种调研手段和广泛征求市直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于4月份陆续拟定了《关于开展评选“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活动的建议方案》、《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评价体系》和《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材料,送交市委。由于该项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影响大,如果现在不及时启动,届时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留给我们操作的时间、空间就不多了。为避免仓促“作战”,部委决定从这次会议后,先行在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请各位部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会后采取切实措施,及时部署发动该项活动。
下面我就这次“活力和谐企业”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作一具体说明。一是在评选范围和名额上,规定凡是我市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均可参加评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首届评选活动拟定于2008年6月底前结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活力和谐企业”20家、“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30家。二是在评选条件上,明确评选“活力和谐企业”不单纯以经济指标加以衡量,同时强调一些企业发展所需的社会指标、民生指标。评选出的“活力和谐企业”和“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应当遵循以下7个方面标准和要求,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好,企业发展潜力好,企业文化建设好,人才队伍培养好,职工利益维护好,社会责任履行好和党的自身建设好。同时,设置了8个禁止性情形,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在评价内容上,通过制定《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评价体系》,设置了有关评价内容及其具体指标、评价点。评价内容采用百分制,共分4方面评价内容、7项评价指标和47个评价点,均赋予相应的分值。四是在评选程序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县(市、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五是在奖励方式上,作为温州民营企业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由市委、市政府对评选出来的20家“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和30家“温州市活力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作出表彰决定,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