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工作进展等,努力把农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性引导到加快发展上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置力度。政法委、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障职责,维护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农村社会的稳定。信访部门要热心接待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要确保换届经费足额到位。规划、土地等部门要积极帮助镇、街道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局等单位也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借势借力,发挥区指导组成员兼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双重作用。我区“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农村指导员为基层解决了不少难题,办了不少实事,化解了不少纠纷。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大家又要兼任区指导组成员,这样的双重身份,必须发挥好双重作用。作为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协助镇、街道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摸底调查、宣传引导、人选考察、资格审查、矛盾化解、程序把关等方面工作;作为区指导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业务,掌握工作动态,积极向镇、街道和村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出发,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在协助完成换届选举之后,再进行交接换班。
第四,积极引导,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要求、程序方法、法律法规、选人标准和典型经验等,让广大村民了解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引导党员群众顾大体,识大局,不感情用事,不随波逐流,不违法违规,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选择自己的当家人。各镇、街道一定要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所有直接参与选举工作和直接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在选举之前全面受训一次,使他们熟悉和掌握选举工作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能力水平。
第五,严肃纪律,维护换届秩序。要严格按章依法办事,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绝不允许任何人搞派性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禁止任何人在换届选举期间赠送礼品和从事影响换届选举的活动,严禁贿选,严禁拉票。对宗族、宗派、宗教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理直气壮地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行为,破坏、妨碍换届选举工作的,要依法坚决打击。对于情节轻微的,由镇、街道和民政部门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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