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对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并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其二,通过政务公开实施监督。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措施来抓,凡涉及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项都要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其三,通过信访工作实施监督。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使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认真处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同时对领导干部的作为实施有效监督。
3、抓住三个环节。一是事前监督。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热情、进取心和工作干劲要给予充分鼓励,大力支持,但一定要弄清搞准领导干部决策的动机,该提醒的提醒,该泼冷水的泼冷水。在组织换届、考察班子、了解干部的时候,对一些干部头脑中不切实际的“蓝图”、“设计”和“观点”,该劝阻的劝阻,该制止的制止,不能顾及面子,一味迁就或迎合。二是事中监督。对领导干部实施领导行为和落实工作部署工作过程中的措施、途径、手段和运行状态,要尽可能地了解掌握,特别是要以法律的尺度,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必要时要予以指导、引导。对那些已经存在问题或为创政绩而不择手段的干部,可以通过考察反馈、任前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函询等形式进行提醒、教育和纠正。同时,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群众反映或干部考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在坚持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批评、诫勉、警告等挽救性措施,做到防微杜渐,避免小过酿成大错。三是事后监督。通过年度考核、来信来访、离任审计以及换届考察等手段,调查了解干部的工作业绩,对浮夸不实的要予以批评,弄虚作假的要予以处理,因假升迁的要坚决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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