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要结合实际,设法帮助有关项目县解决缺口资金。
四是强化管理,发挥效能。要健全“特殊党费”项目后续管理的措施办法,发挥好效益。在重建民房的管理上,要针对多户群众集中安置的实际,研究制定群众搬迁后产业扶持办法,确保群众搬得进、住得好、能发展。
(利用“特殊党费”项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落成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八、认真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修建了一批村级组织村级组织场所,但由于历史欠账大,目前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还很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抓住中央、省委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给予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的大好机遇,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加以重视,切实抓好建设任务的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的目标要求,全市需建设173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其中新建29个,排危重建144个。*区新建2个、排危重建42个,鲁甸县新建8个、排危重建9个,巧家县新建4个、排危重建32个,镇雄县排危重建28个,*县新建8个、排危重建17个,威信县排危重建12个,盐津县新建3个、排危重建2个,永善县新建1个,绥江县新建3个、排危重建2个,到2010年底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覆盖全部建制村,在确保完成覆盖全部建制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逐步把活动场所建设向党员10名以上、条件成熟的村民小组延伸。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先解决无活动场所,再排危重建的思路,2009年完成29个新建任务,2010年4月全面完成。
二是明确建设标准。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村级组织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以及将来发展的需要,新建和重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党员10人以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原则上不低于50平方米;建筑结构统一采取砖混结构形式,平均造价为1000元每平方米,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置办公设备经费1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与当地自然条件相协调。
三是关于资金筹措。建设资金采取“五个一点”的办法筹集,即:争取中央支持一点,省级财政投入一点,市、县配套一点,部门资源整合一点,社会资金筹措一点。新建的2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省财政先给予每个村5万元启动资金补助;市财政给予每个新建和排危重建的建制村活动场所5万元资金补助。市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将根据各地建设进展情况和市级财政状况分期下拨,各地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后,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建设面积150平方米的一定比例计算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助。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县(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委、县政府要明确分管和联系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领导,投入足够精力,抓好此项工作。市委将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考核县委领导班子及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否到位的重要指标,对两年内没有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的要进行问责。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作用,协调发改、财政、建设、民政、国土、审计、统计部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要按照“场所共建,一室多用”的要求,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合理使用。各县(区)要制定好实施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将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此项工作中措施不力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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