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查处的用人腐败案件,很多涉及这一环节。按照《决定》要求,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的改革,一要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在注重广泛性的同时,根据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区分选任制、委任制等不同情况,科学界定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更好地体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真实意愿。二要全面分析民主推荐结果。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统一起来,对得票情况作具体分析,着重看干部综合德才素质和一贯工作表现,不简单以票数决定干部任用,防止误用不讲原则、不负责任的“老好人”。在“不以票取人”的时候,要有更合理的理由和更严格的审议批准程序。三要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坚持五湖四海,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四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重点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坚持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合理界定干部任用提名主体,规范提名形式、提名程序,明确提名责任,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防止实际上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五要严肃查处拉票等违纪行为。拉票问题不解决,就会把民主引向邪路。解决拉票问题,一要堵,二要疏。“堵”就是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让拉票者得不偿失;“疏”就是为干部搭建公开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平台,让“老实人”有被大家了解认识的机会,让干部公平有序参与竞争。
第二,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基础环节,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讨论同意,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中组部印发了与之配套的“三个办法”。按照《决定》要求,下一步要重点解决3个问题。一是完善考察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要突出科学发展政绩,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二是优化考察办法。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前考察为重点,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任前考察、届中届末考核结合起来,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统计结果和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结果,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方法,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干部。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根据不同考核对象、考核任务合理选用考核办法,使考核更加简捷高效,避免重复考核。三是强化考察结果运用。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察的导向作用。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三,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近年来的调查中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选人用人改革措施。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普遍加大了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但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继续把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每年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对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机关中层以下领导职位除特殊岗位外逐步做到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二是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