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人才队伍建设。全会《决定》对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把《决定》的要求具体化。一要完善党管人才格局,形成人才工作合力。不要把党管人才片面理解为只有党管人才或组织部管人才。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战略研究和宏观指导,编制《*市“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完善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领导机制。制定并实施《*市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人才制度》、《*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研究制定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具体办法,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办法,将人才工作情况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二要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力争两年内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要在人才服务经济建设机制上取得突破。继续抓好全省重点人才项目。到2010年底,为全市每个村平均培养1名农民大学生。实施“农村经纪人培育项目”,到2011年底,为全市平均每个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经纪人。开展好“机关干部下基层、解难题、保增长”活动,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照法定程序自愿到企业等基层一线工作。要不断完善人才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功能,促进人才优化配置。要建立完善人才工作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人才开发建设。三要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更好推动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三要强化人才工作有关措施。建立重点产业、重点工程人才需求的动态信息发布机制,做好人才柔性引进。要落实好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要继续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养,实施好企业人才培养“331工程”,高质量办好*经济大讲堂和清华大学*研究班。要实施“*市重点产业和重大工程紧缺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加强蓝领工人培养。组织开展好第二批市管优秀专家评选工作、重组市专家协会、成立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的智囊作用。
第七,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一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注意在产业链、务工链上建立党组织,以流入党员登记站为核心设立流动党员支部。重点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到2010年末,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达到100%。党员数量不足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覆盖比例要达到95%,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比例要达到80%。二要创新基层党建内容和方式。要按照《决定》中“六个贯穿始终”、“发挥六方面作用”的要求,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创新。农村以“三项工程”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到2010年末,县(市)区党员致富服务中心、乡镇党员致富服务站要实现全覆盖,村党员致富服务中心覆盖面要超过95%。到2010年末,村级组织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率要达到95%以上,掌握实用技术、拥有致富项目的村干部比例要达到95%以上,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要达到80%以上,掌握实用技术、拥有创业项目的农村党员比例要达到70%以上。
推广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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