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健全候选人提名制度,完善候选人介绍办法,规范选举程序,改进选举方式等措施,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两推一选”,逐步试行社区党组织“两推一选”。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议事决策。拓宽民主议事决策途径,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党员大会(代表大会)作用。通过建立选拔任用基层党员干部民意测评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党内表彰奖励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党员群众质询制度,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党组织评议基层党委的民主测评活动,畅通党员政治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党员民主教育,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多途径创造党员参与民主实践的条件。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保证和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三要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扩大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建立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四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积极推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县(市)区党政班子及掌管人财物的重要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市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乡镇党政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县(市)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会《决定》要求,以坚强的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组织系统要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改进作风。一要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环境,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二要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提高党性、增进团结的作用。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自觉接受批评,积极进行整改。三要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下情,解决困难、推动工作;要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四要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五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第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四中全会对此作出了新的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一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实考德内容,明确考德标准,创新考德方法。要把德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把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要把德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德的全程监督。二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界定提名主体,规范提名程序,落实提名责任,建立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提拔干部逐步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上会。制定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在提拔干部中的比例。规范党政机关内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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