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机制,一是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二是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三是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围绕这些新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要拓宽基层干部来源,选配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注重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务工返乡人员、优秀民营企业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等群体中,选拔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要围绕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抓紧落实一些需要衔接、细化的政策规定和配套措施。落实“一定三有”的要求,积极探索解决嘎查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二是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新方式。总的思路是,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和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本着便于党员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原则,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重点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在新兴领域的组织覆盖。三是积极创新基层党建活动载体。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广“三级联创”活动成功经验的同时,要围绕不同行业领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加大载体创新的力度。特别是要按照推进基层党组织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创新党组织工作手段,开辟党组织活动空间。四是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要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特别是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新党员培训、大学生“村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重点工程。要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的具体办法。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流动党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双向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具体办法。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管好、用好已经建立的困难党员帮扶资金。要积极探索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的有效形式,推动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统筹发展。要扎实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力争今年提前实现“全覆盖”。
三、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新任务,对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开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新局面。
第一,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组织工作发展的动力。组织部门的工作有其自身特点,重规矩、讲套路。但这不能成为停滞不前、固步自封的理由。目前在我们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保守有余,开拓不足”的问题,办什么事情、干什么工作,都先看看上级有没有文件,领导有没有讲话,外地有没有做法,谨小慎微,畏首畏尾,怕担责任、怕担风险。这种认识上的差异、观念上的滞后,导致了工作上的被动,影响了事业发展。实践证明,任何一项事业、任何一项工作,不改革、不创新,就很难有突破和提高。组织工作也不例外。四中全会给我们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落实这些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就必须敢于和善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善于敏锐地发现组织工作内容、要求、环境的发展变化,及时把握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认真分析组织工作面临的难得机遇和严峻挑战,勇于和善于用改革的思维方式不断提出推进组织工作的新思路,勇于和善于建立健全保证组织工作高效运转的新制度、新机制。总之,既不能“穿旧鞋走老路”,也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而是要“穿新鞋走新路”,只要是有利于组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利于促进组织工作整体上水平的,都可以积极尝试探索。成功了可以总结经验,失败了也可以吸取教训。
第二,要切实抓好组工干部的思想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