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存在的问题区分开来,把重大问题与一般问题区分开来,努力调动干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护那些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
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省委组织部将制定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办法》和《加强对县级以上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意见》,提出不断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四个机制”。即: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工作配合机制、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机制、干部监督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待下发后,各地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各地要在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组织部门内部科室之间要互通有无,经常沟通信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去年下发的《关于及时报送干部监督重要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对查处的重要案件情况,特别是涉及到正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案件、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案件,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从中发现带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尽快建立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任及追究办法。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加强督查。
七、建立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近两年来,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的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已告一段落,但保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永恒的课题,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必须、两个满意”的要求,突出公道正派这个主题,持之以恒地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一要积极参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坚持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并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把加强组工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努力提高组工干部在政治鉴别、政策运用、知人善任、组工业务、拒腐防变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四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优秀组工干部活动,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在学教活动中,分别评选表彰和宣传了一批优秀组工干部。各地在学习全国和全省“优秀组工干部”的同时,要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激励广大组工干部争先创优,建功立业。五要坚持从严治部,严肃查处在组织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着眼防范、教育在先,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加强对组工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要严把“进口关”,凡调入组织部门的干部,必须严格考察,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对组工干部,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大胆开展批评教育;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不适合在组织部门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同时,要坚持好“三个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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