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今年还将实行考察对象“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制度;并将制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投票表决办法和程序》,把乡镇党政正职的任职实行县(市、区)委全委会票决制的要求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总之,各地要结合实际,本着积极而稳妥的原则,努力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同时,要按照四中全会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要认真研究组织部门工作中应当公开的业务和政策,公开的方法和途径等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工作中的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也是为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理念,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当前要把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尤其是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对此,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予以纠正;对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跑官要官”的,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能提拔使用,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买官卖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切实防止和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问题的发生。发现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具体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以及表面上走了程序,实际上搞不正之风的情况,要进行严肃的查处。要进一步发挥“12380”举报电话的作用,做好转办和直接查办工作,并对核查情况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12380”举报电话的效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述廉、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落实,使这些制度做到管用、实用、可行。对那些信访举报问题比较多,或在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的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提醒打招呼,对那些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在班子中长期闹不团结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谈话诫勉,问题严重的,要及时给予组织处理。要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进行监督,尤其要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在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要满腔热情地关心爱护干部,注意把干部在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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