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证工作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查工作从制订计划到组织实施,从工作内容到方式方法,都要在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决策落实的全过程,事前制定好预案,抓好任务分解;事中要全程跟踪工作动态,掌握全面情况,注意发现那些不落实和难落实的问题,及时反馈,有重点地加强督查;事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得出规律性的认识,用于指导今后工作。
(四)以构建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和巩固“树形象”集中学教活动成果。
近两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树形象”集中学教活动,自身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虽然集中学习教育已经结束了,但保持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永恒的课题,是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四个必须、两个满意”的要求,继续紧扣公道正派这个主题,突出构建长效机制这个重点,不断巩固和深化“树形象”集中学教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地抓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当前,全市范围内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在扎实开展,并且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组织部门作为党委负责党建工作的重要部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要带头实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第一,要努力构建组织部门人事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机关人事管理规范,是提高组工干部素质、优化组工干部结构、规范组工干部言行、激发组工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重要举措,是公道正派机制的基础和核心环节,意义重大。要建立组工干部“准入”制度,联系组织部门工作实际,结合组工岗位特点和需要,对组工干部的选用标准、选用方式和基本规程作出具体规定。要建立完善组工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培养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内容、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合理界定岗位职责,明确考核评价内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留人”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人性化的激励保障机制。要建立完善组工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组部颁布的《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组织部门制定的“十不”规定,坚持实施立体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着力构建组工干部问题发现、错误纠正等长效机制。
第二,努力构建组织部门科学运转机制。组织部门运转是否科学、高效,关系到组织部门能否把公道正派的要求顺利地贯彻落实到每个组工干部的言行、各项组织工作的实践中去。要构建组织部门科学运转机制,首先要适应形势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组织部门职责。其次,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和程序,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要本着科学规范、实在管用的原则,对文秘类、会议类、行政后勤类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组织部门机关规范化管理机制,为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制度保证。四是要建立组织部门办事公开制度,自觉将部门权力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要建立开门纳谏和整改落实制度,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能在具体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增强坚持公道正派长效机制的自我修正功能。
第三,努力构建组织工作规范运行机制。把公道正派的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到组织业务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关键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不断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组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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