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各级“一把手”、组织部门负责人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目前,我市正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把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教育活动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督办落实,用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第三,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有效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要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为主线,以事前防范为重点,关口前移,全程监督。在这方面,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在全市逐步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对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和选任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进行记录,一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另一方面为实施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提供依据。省委组织部将要下发专门文件。二是进一步研究规范和监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的用人行为。重点研究规范首次提名、落实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制度,积极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上会和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同时,协助抓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规范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和初始提名的两个联系点。*市、*市作为联系点工作要出成绩,出经验。三是不断改进干部任前监督。干部考察过程中要注意听取干部监督部门的意见,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要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要进一步改进公示方法,注意发挥干部监督部门在收集公示意见和调查核实中的作用。四是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取得经验。
第四,要加强《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切实纠正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今年是《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三年,《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我们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检查。从这几年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但也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工作不能放松。今年市委组织部已经下发了通知,初步安排7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除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还要把落实中组部关于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情况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各地也要认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检查中一要改进方法,提高检查质量。要不断扩大检查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在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上下功夫,善于发现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等深层次的问题。要把程序监督与条件监督统一起来,既要看是否严格执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程序,又要看任用的干部是否优秀,是否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要把集中检查和平时抽查结合起来,使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二要狠抓整改,增强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提出批评,确保检查整改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第五、要加强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按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要求,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用人失察失误等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为了加强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工作,省委组织部正在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出台后,我们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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