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确实非常尊重,但我们自己心中要十分清醒,人家尊重我们是因为组织工作本身的重要,并不是我们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这能够成为我们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吗?还要看到人家对我们很客气,固然是尊重我们,但是可能是有点怕我们,怕我们不公道正派,怕我们不秉公办事,怕我们对跑官要官、搞勾兑之人开绿灯。这就值得我们警惕、反思了,怎么能成为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呢?还要看到有的人对我们一味的说好话,投其所好,那就可能是别有用心了,想跑官要官,想得到按他的德才条件不应该得到的位子,这就需要我们抵制不正之风了,怎么能成为摆谱、架子大的理由呢?所以在这次作风整顿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宗旨意识的教育,教育广大组工干部牢记“两个务必”,消除特权思想,摆正自身位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干部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真正使组织部门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三)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最近,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省委常委会也专门进行了学习讨论,强调要带头模范遵守执行有关规定。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要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对涉及党的政策的原则问题,该反映的要反映,该坚持的要坚持,决不能是非不分,更不能拿原则作交易。各级组织部门在这次作风集中整顿建设活动中,要认真查摆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不正之风要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敢于揭露矛盾,敢于抓那些具有千丝万缕联系、又无人敢抓、无人敢管、无人过问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两个,就会民心大振、党心大振,组织部门的威信也会大大地提高。总之,我们对于已有的规章制度,要切实地贯彻执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地整改;对于实践当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注意研究,提出新的办法、新的举措。要加大执纪执法工作的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增强主动监督的意识,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监督的关口前移,切实改变出了问题才去检查、才去监督的情况。这次省委组织部提出了“四个绝对不允”、“六个不准”,作为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这也应当成为全省组织系统的干部当前要严格遵守的准则。
三、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省委始终认为,选人用人是各级党委最大的形象、最大的导向问题。一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干部人事工作风气正不正,与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作风正不正有很大关系。这次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党委(党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党政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监督,主要领导成员是第一责任人。”因此,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必须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率先垂范,一身正气,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当前,要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一定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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