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乡镇党委换届未继续提名干部安置和部分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乡镇党委换届未继续提名干部安置和部分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党的干部工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团结、加强工作为重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广泛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视能力给位置、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在基层单位和经济工作一线发现干部,注重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选拔干部,注重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调整干部,充分保护和调动干部积极性,积极解决一些班子和个人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把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全县顺利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干部调整主要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注重群众公认度和工作实绩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到龄不提名原则;不超编制配备原则。同时注意合理搭配班子年龄、文化、气质和专业结构,注意调动各层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未提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安置工作还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逐层逐级安置原则。根据县直部门、乡镇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岗位空缺现状,优先安排未继续提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未继续提名的乡镇副职先妥善安排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次之。二是基层一线安置为主原则。适当控制乡镇不再继续提名干部调回县直部门数量,副职一般在乡镇转任非领导职务和调任其他相当职务岗位工作。对家庭困难较大和身体等原因不再提名干部,工作能力和成绩特别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安排为部门副职,其余人员均转任副主任科员。三是兼顾个人困难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可能解决不再继续提名干部的实际困难。对存在长期患病、家庭特别困难、多年在偏远乡镇工作等困难的干部,尽可能调整到条件比较好、离家较近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工作。
二、关于乡镇党委换届未继续提名干部安置和部分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背景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底已全面结束。由于受领导职数限制和个人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原乡镇领导班子中共有52名干部未被继续提名为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除其中4名同志因工作需要已调回县直部门安排工作外,还有48名不再提名干部未重新安排工作。同时,由于部分县直部门机构的变化和人事的变更,有一部分班子出现缺额,已经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当前正值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一县一业”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新农村突破发展的关键时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配齐配强,把干部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聚精会神地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为此,县委决定在安置乡镇不再继续提名干部的同时,根据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部分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进行适当调整,对空缺的领导职位进行补配,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干部队伍进行充实,从而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提高执政能力。
三、关于乡镇党委换届未继续提名干部安置和部分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主要工作情况
乡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