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总结近年来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一、近年来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003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特别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显加强。总局党组高度重视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先后提出“人才兴税”、“以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教育培训”等理念,形成了“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工作思路,有效地指导了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局制定实施《2003-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国税务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目标和任务。总局领导带头参加各类培训,亲自为干部上党课、作专题报告。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中央和总局要求,坚持放开视野看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把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六员”培训等具体措施。推进干部教育培训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明确了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各部门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的岗位培训。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贴近岗位工作需求,加强以“六员”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在岗自学、岗位练兵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开展专业骨干培训,推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在职取得更高层次学历。与2002年相比,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干部职工总数达到87%,提高了15.5个百分点。在岗考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综合司法考试资格的税务干部达到27000多人,占全系统正式人员的3.62%.
(三)教育培训基础保障功能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院校建设得到加强。税务院校从普通学历教育向干部教育培训转轨基本完成。加大干部教育培训院校改革和设施改造力度。成立了总局党校,扬州税务干部学院的转轨改制成效显著,长沙、大连等干部院校改造稳步推进,各省税务干部学校得到充实,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用。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定期举办师资进修班,提高专职教师教学水平。采取评聘等办法吸收社会知名专家教授、优秀税务干部作为兼职教师,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的地区试行税收业务骨干与培训机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促使税收实践与教学紧密结合。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更新知识三大类,涵盖税收工作各个领域的全国税务系统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系列教材顺利出版发行。及时组织编写了适应“六员”培训需要的教学大纲和相关教材。以岗位培训系列大纲和教材为基础,开发制作了15部电子化教材,制成光盘及时下发基层供广大税务干部学习使用。各地也适应业务工作需要,积极开发岗位分类教材、讲义、活页教材,建立网上学习系统和电子题库。教育培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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