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农转用的审批。
(二)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据统计,全区共发生侵占基本农田案件131宗,面积258.2亩,其中16宗案件正在立案查处,各地侵占基本农田的案件仍不断发生。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的要求,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的行为。要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纠正擅自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行为。对已经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对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限期恢复耕种;对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畜禽养殖等建筑物的,限期拆除并予整理;对建设基础设施造成基本农田耕作力破坏的,限期修复;对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而占用基本农田的,逐步恢复耕种条件;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依法妥善处理前,暂停该地建设用地申请报批手续。要摸清基本农田现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保护界桩。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的责任,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5月中上旬,监察、国土、农林等部门要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对非法占用良田、未批先建的,要坚决予以整改;对情节严重,特别是顶风作案、造成基本农田毁坏、面积减少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来自秘书网https:///
(三)全面开展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现在起到7月底,区纪委、监察、国土和农业部门将联合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买卖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查处历年来各类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案件,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此次专项整治将主要查处1999年以来在农村集体土地占用、使用、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和毁田卖土行为,查处的重点对象是农村基层干部。专项整治以各镇(街道)自查自纠为主,要对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毁田卖土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在册,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纪检监察、国土资源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违法案件作出处理。对专项整治组织不力、查处不严、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违法用地查处打击力度当前,我区违法用地案件居高不下,一边是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一边是村委会、企业单位非法占
用土地顶风作案,性质恶劣。有一些村,基层群众头脑中根本没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随意乱占滥用耕地、随意侵占基本农田现象严重,土地管理已到了严重失控的地步,被市国土资源局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多个案件被列为重点督办件。土地违法行为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国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严从快查处违法案件。在查处案件中要坚持查事和查人并举,一方面要严肃查事,对已经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特别是随意侵占基本农田、乱占滥用耕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毁田卖土卖砂、乱采滥挖等严重破坏国土资源、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案件,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敷衍了事、批评了事、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另一方面要严厉查人,坚决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领导,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乱占滥用土地、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有关责任人,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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