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又以盗窃摩托车、耕牛较多,两者分别占盗窃案件的25.3%和18.1%,这类案件犯罪方法多样,防范难度较大。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垄断经营,扰乱经济秩序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恶势力死灰复燃,以发展经济为幌子结成团伙,称霸一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内排外,替人了难,如对农贸市场猪、牛等统行统价,垄断经营,牟取暴利。有的采取威胁手段,统一建筑行业租赁搅拌机价格,从中收取排班费、管理费,更有甚者,在国有资产拍卖中采取威胁等手段串标、压标,非法侵吞国有资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群众反响强烈。 5、各类安全隐患突出。交通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报废车辆、农用车辆载客上路的现象还没有完全遏制,交通事故频发,2004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11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35起,死亡46人。客运站场的治安隐患不容忽视,一些客运车辆因线路、客源等问题可能引发纠纷,无牌无证的“黑车”及非客运车辆非法参与营运的现象依然存在。县内中巴客运线路被少数人强行垄断,实行统票统价。少数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隐患依然存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已进入旺季,人货流量猛增,很容易导致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直接损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05年政法综治工作主要任务 2005年政法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维护稳定第一任务,扎实深入开展“平安宁远”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敌斗争,切实加强严打整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总的工作目标是实现“三降三无”。即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明显下降,无引发社会恐慌的特大恶性案件;火灾、交通和危险品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下降,无造成严重后果的重持大责任事故;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下降,无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 (一)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宁远创建活动。 1、积极稳妥地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县里一月一排查、乡镇基层单位半月一排查,并召开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分析评估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建立完善台帐。县维稳办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化解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继续采取“五个一”的工作方法,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对重点群体和各类重点对象,要采取“一名对象、一名领导、一个班子”的办法进行稳控,及时发现和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同时,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在处理过程中,所在乡镇和涉及的主管单位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控制局势,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一旦发生暴力行为和事件,必须果断处置,务求一举成功。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一个“中心”。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党、政一把手任综治委主任,党委分管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综治办至少配备3—5名专干。综治委(办)作为抓综治维稳工作的“中心”,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负责辖区的综治维稳工作和指导村(居)治保、调解工作。依靠二支队伍。一是专门队伍。主要是基层广大政法干警。按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包括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政法单位的正规化建设,把力量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做大做强基层派出所,把60%以上的警力放在基层。二是各种群防群治队伍。整合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治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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