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各级各部门领导综治责任意识和全民的综治参与意识增强,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公安机关将警力下沉,加强了对社会面的控制,有效地维护了街头治安秩序,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同时,加强了社区警务建设,在县城边的8个单位建立健全了内部安全保卫机构和治安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单位内部案件得到大幅下降,县综治办切实加强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促进了单位内部保卫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配强综治维稳力量,17个乡镇都成立了综治委和综治办,配备了综治专干,整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干警力量,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基础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政法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县委、县政府和政法机关对政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不断**,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法警大队广泛开展岗位**活动,使干警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积极探索建立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8小时以外行为监督机制等各种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审务、检务、警务、司法行政“四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办案的透明度,突出抓好“五条禁令”,对抢、酒、赌等问题进行了严格要求,警风警纪有了明显改变,树立了政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政法综治工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大政协大力监督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体政法干警、武警官兵共同努力工作的结果。但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1、农村因山林水土权属等引发的矛盾隐患较多。去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有效地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但是目前因山林水土权属等引发的矛盾隐患还比较突出,一些边界纠纷不容忽视,有的排查不仔细,有的责任不落实,有的处理不到位,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如中和镇龚家村和四坊村因争执宅基地引发的纠纷、和平村与道县柑子园油湘村因挖沙引起的械斗纠纷、太平镇清水岭村与禾形窝村因修路引发的纠纷都还没有完全处理到位,纠纷隐患仍然没有消除。此外,一些小型水电站的开发、钢铁厂的生产引发的水利纠纷和环境污染问题也可能导致群众与商家发生纠纷,如鲤溪镇钢厂因噪声和污染问题,引起周围群众不满,隐患依然存在。 2、赴省进京上访量居高不下。据统计,去年我县上访总量同比上升幅度为50.1%,进京上访197人次,是前5年进京上访的总和,目前尚有2人长期滞留在北京,1人下落不明。在赴省进京上访人员中,特殊群体异常访和老户抱团上访比较突出,仅西郊村就发生了44人次异常访。此外,伤残军人、79届复退兵等涉军群体也时有活动,个别乡镇和单位稳控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一些信访老户经常到县委政府缠访,提出过高甚至无理的要求,动不动就以到北京上访相要挟,给县委政府领导施压,给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3、暴力型、侵财型案件突出。刑事犯罪案件总量相当一段时期居高不下,全县去年共立刑事案件1071起,特别是爆炸、杀人、投毒、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相当突出,仅命案就发生14起。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案件持续高发,2004年,全县侵财型案件550起,其中抢劫、抢夺案件103起,盗窃案件416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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