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情况看,我市股份合作公司、专业合作社和各类产业协会已达3300多个,已建立党组织769个,只占总数的23.3%。有党员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还有2193个。二是跟进不及时。许多具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还没有及时建立党组织。根据农村、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设置党支部应有3名以上党员,设置党总支应有50名以上,设置基层党委应有100名以上。去年底今年初,从我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两新”组织的调查看,全市有非公有制企业4520家,建立党组织的仅有900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就更少。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越来越多,却没有建立相应的党组织进行管理,出现了“空白点”。据统计,全市每年外出务工的党员达11000多人,在打工地建立党支部、党小组仅有145个。三是设置标准把的过“死”。一些地方对党组织设置标准把的过“死”,没有按照工作需要来调整党组织设置,党的核心作用和政治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调查中我了解到,某村党支部有33名党员,村里有2个协会组织,每个协会都有4、5名党员,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但由于村里建的是支部,他们只能建立2个党小组,在发挥作用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第三,人民群众所需所盼与党组织服务方法陈旧的矛盾。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解决群众所想、所需、所盼,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的首要任务。但现在看,一些基层党组织与这个要求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在“三不”:一是领导方式不适应。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抓法,以行政命令为主,偏重于行使管理职能,不会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机关,存在着较重的衙门风气和“官本位”思想,开展工作就会“瘸子打围座山喊”。在农村,存在“一刀切”、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的问题。2003年,我到一个县调查,了解到有一名村干部号召农民种经济作物,有2户不同意,这名村干部竟动手打人,结果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在当地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二是职能作用不明确。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缺少统一的职能定位,具体应该干什么、发挥哪些作用,没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党组织形同虚设。农村税费改革后,各地虽然探索出一些乡村党组织的具体职能,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调查中,常听乡村干部抱怨:“现在的工作没抓手、没法干”、“支部没啥作用了”等。机关党组织没有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组织党员干部发挥服务职能和作用,党组织活动仍然停留在常规的“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收缴党费上。三是民主渠道不畅通。一些党组织在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党员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比如,有很多关系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还仅仅局限在党内的讨论上,没有通过公开的办法让群众参与,征求群众意见;再比如,有些基层党组织在选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还局限在党员这个层面上,选出的一些干部党员认可,群众不认可。 第四,价值取向多元化的趋势与党员教育管理滞后的矛盾。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带来了包括党员在内的社会群体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趋势。党员教育难、管理难成为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党员,责任却在基层党组织。主要是“三个不到位”:一是跟踪管理不到位。党员长期外出不汇报,党组织对党员流向不掌握,听之任之。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对机关党员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党员的底数。但还有152名党员联系不上,没有参加这次教育活动。实际上联系不上的党员可能远远不止这个数,而且第二批、第三批的流动党员数量将更多,问题还会大大增加。二是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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