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从严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法院干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法官与律师串通勾结、中饱私囊的腐败案件。对少数执法犯法、循私枉法、欺压百姓的害群之马,不能留丝毫情面,要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究、有腐必惩。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认真搞好队伍整顿,纯洁法官队伍,切实纠正审判与其他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消除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3、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高居于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甚至作威作福。而要真正把群众作为我们的主人、我们的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以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为重点,认真纠正一些法院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通过加强立案和申诉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通过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解决案件超审限、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妥善审理因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引发的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国企改革服务 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是以产权为突破口和核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我市企业参与省内外、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活力和竞争实力,推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大力加强现有国企改制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2003年,全市1003家国有企业中,已有159家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共有47702名职工解除身份。今年又启动了548家,涉及职工129355人。通过改革,一批特困企业走出了困境,一批下岗工人重返了工作岗位,实现了企业活、产业活,就业活、保障活,财税活、金融活,经济活、全盘活的可喜局面。今年1月,又出现了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内资等五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45.1%、28.9%、14.4%、169%的好势头。而在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过程中,两级法院利用审判职能,积极参与,为国企改革改制的顺利开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市委对此是满意的。由于下一步的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难度更大,法律性和政策性更强,这对法院的工作要求也就更高,给审判工作的担子也就更重。为此,我们要抓好以下工作: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解放思想,更新司法观念,牢固树立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体,深化国企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树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维护法治环境就是改善发展环境,服务国企改革的理念;树立公正司法、平等保护、促进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为国企服务的自觉性。同时,要充分认识审判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的密切关系,认真分析国有企业发展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