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队伍是党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近年来,我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健全组织、落实制度、强化考核等途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党员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切实提高,多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活力有待加强,个别党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动力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因此,通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统筹推进直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有力抓手。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把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好。”厅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显著特点是机关党员集中、执政骨干集中、权力责任集中,党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着民政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始终把教育好、培养好、选拔好各类优秀人才,作为重要目标和基础工程,坚持教育、管理、培训、服务并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广泛激发了党员干部推动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能力素质的增强和民政工作的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厅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必将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培养人、塑造人、凝聚人的功能,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增长才干,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任务要求
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集中体现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李纪恒副书记的重要讲话中,我们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维护边疆安宁,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服务人民群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是搞好活动的基础和保证。我们落实省委《实施意见》提出的活动总体要求,关键是把握好“五句话”的活动目标。具体到厅直属机关,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围绕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素质,加快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加快建设“三类设施”,加快培训“三支队伍”,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构建和谐云南,就是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民政事务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维护边疆安宁,就是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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