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形成特点,着力把省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及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细化、深化、具体化,特别是要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做到简洁可行、好记好评。
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指导中要以服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主题,以抓好组织健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重点,深入开展“为社会作贡献、为党旗增光彩;争当岗位能手、争当员工标兵、争当守纪模范”的“两为三争当”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创业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诚信经营户等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会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四、明确阶段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省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4月至2011年6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深入发动,掀起活动新热潮。要紧紧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五好五带头”主要内容和“两为三争当”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进行形式多样、手段新颖、方法灵活、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把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深入到每个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到每个党员之中,入脑、入心,激发参加活动的自觉性。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党员个人,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明确努力方向。三是结合各地实际,开展有益活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注重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主题实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相结合,以迎接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举办学习党章、宣传党政、颂扬党恩、坚定党性的系列活动,使我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充分运用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扎实有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公开承诺。社会组织各党组织制定的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及努力方向,应采取适当方式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组织各党组织制定实施方案需报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上级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二是群众评议。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级单位,要将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开展群众集中评议,并将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自觉地担负起指导、协调任务,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路子,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云组通〔2010〕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反馈社会组织应建未建党组织情况,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要督促已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加强与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