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不落实、指导不及时等问题,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改进和克服。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和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夯实执政党在基层和广大党员中的地位和加强党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社会组织、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化社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我省刚刚结束的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指导、狠抓落实,广大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的组织类型和行业特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活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新突破,自身建设有了前所未有的新加强,功能作用有了新发挥,长效机制有了新探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方兴未艾长期坚持的事业,需要将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化、长效化、制度化的工作还很多,任务还很重。在这个的关键时期,中央和省委号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提升社会组织地位,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强化建设、深化管理、彰显作用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的活力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进一步拓展,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看到,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还不广,全省1.1万多个社会组织中已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仅有1405个,只占全省社会组织总数的1.2%;部分社会组织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党组织堡垒作用不够坚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个别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制度不规范,服务社会功能作用欠位,“口袋”党员长期找不到党组织,社会公信度不高等问题。这就迫切需要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地加大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覆盖面,促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现实需求。随着我省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壮大,社会组织在内部结构治理、聚合社会力量、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整体看,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阶段,自身建设还比较弱,运作机制不够完善,服务社会的能力还不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桥头堡”战略实施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迫切需要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社会组织全面建设的发展,努力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四)深入开展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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