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日,省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工信委、省科协、省社科联及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省招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今天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暨推进视频会议,旨在学习交流我省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回顾总结前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刚才,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5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各具特色,各有特点,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受省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树芬同志的委托,我讲五点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创先争优活动开局良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0〕13号)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指导责任,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全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后,省民政厅及时向省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州(市)民政局下发了《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对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为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省民政厅对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数量进行了摸底。目前,全省具备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有1529个,已建立党组织的有1405个,占91.9%;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34115人,其中有党员13109人,占38%;全省1243个业务主管单位建立了党建联系制度。省属社会组织符合党建条件的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州(市)符合党建条件的90.6%都建立了党组织。针对此次活动持续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等特点,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上报了成立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设立办事机构的请示,并按批复成立了云南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和联络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派出了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陈为群副巡视员担任指导小组的副组长,组织三处卢彬处长为成员,对全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和及时有效的指导。日前,向省委组织部申报了云南省慈善总会、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云南省电机工程学会3个社会组织作为省本级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指导小组领导还带队到示范点和部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较好的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具体指导创先争优工作。从5月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发现和树立了一批典型,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自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各社会组织,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主体、以“五个好”、“五带头”为重点、以“两为三争当”为主题、以“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基点的系列活动,促进了活动的顺利开展,巩固和拓展了全省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部分地区和业务主管单位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机构不健全、内容不丰富、方法不灵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