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提出了换届工作的具体纪律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果断防止和克服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考察中要重点防止和查处一些人“跑官”、拉票和弄虚作假,在选举中要重点防止和查处少数人搞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在干部离岗前要重点防止和查处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乱批钱物,等等。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果断果断措施,抓好违反换届人事纪律案件的查处。有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对人民群众的举报,要一件一件落实,保持从严查处的高压态势。对那些反应问题较多,一时又无法查清的人,要暂缓提拔使用。凡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三是狠刹乱说乱议乱告歪风。对那些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干部人事纪律,乱说、乱议、乱写、乱告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凡是不负责任乱写乱告的,区委将实行“三不查三倒查”制度,“三不查”就是,对匿名乱告的不查,对线索不清的不查,对动机不纯的不查;“三倒查”是,对无中生有、恶意诬告的倒查,对制造矛盾引发事端的倒查,对影响了干部调整工作的倒查,对问题严重的,可先
免职后处理,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要让乱写乱告者成为过街老鼠,没有市场,没有生存的环境,在整个社会营造一个安定祥和、风清气正的氛围,营造一个说实话、做实事的氛围,营造一个一心干事、人人争先的氛围。四是狠刹大操大办歪风。对利用子女升学、乔迁新房、职务升迁、工作调动等事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根据区委制发的《关于狠刹大操大办歪风的规定》要求,严厉追究责任。五是狠刹公车私用歪风。各级各部门要把严禁公车私用,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的一项内容来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加强公车加油、维修等日常治理,今后除警车外的公务车辆一律张贴“公务车”标识,一律不得用公车外出私人旅游、游泳、钓鱼、捕猎、采购物品或接送子女、婚丧嫁娶等行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下属单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公务用车治理规定,擅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乃至造成交通事故的,要严加追究,按党纪、政纪严厉处理,并一律在经济上如数退赔。对因治理不善造成公车违纪违规事件发生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主管人员直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六是狠刹挪用歪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等机关要加大资金的审计力度、调查力度、监管力度、追究力度,各单位要将所有的资金纳入核算中心帐户,凡游离于核算中心的资金。一经举报查实,资金全部没收,并严厉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抓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尤其是对作风建设来说,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但还不够健全完善,要结合作风建设的实际,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那些不配套、不细化、落后于实践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是要细化完善作风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人人有责,各地各单位非凡是作风建设成员单位明确肩负的责任,明确职责范围,增强使命感和主动性,切实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根据区委制发的《2006年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对照《2006年作风建设成员单位工作细则》,将责任进行分解,具体细化到各科室、各人员,列入单位的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具体人员负责抓落实”的要求,成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