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人,实现机关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
4、各职能部门进行公开承诺。根据工作要求,对业务内容、服务态度、办结时限等进行公开承诺,请广大服务对象监督践诺情况,公布践诺情况反馈联系人。
5、开展一次综合评估检查,对各种作风建设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由局行评办负责落实,根据评估结果对有关工作进行督导。
6、搞好专项治理,以查促纠,遏制不正之风。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社保基金大检查活动,开展专项治理,以查促纠,防止和遏制不正之风。
(四)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公开行政权力
今年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坚持“巩固深化、规范提高、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必须公开”(即凡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涉及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及改革等重大的行政权力必须公开)的原则,紧紧围绕“事权、财权、人权”三个重点,将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新产生的各种权力和服务事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推动行风建设,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免评不免建”的思路,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面评议,突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工作的时间贯穿2008年全年。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1月—3月)
1、制定2008年度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规定要求适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民主评议作风建设工作。
2、向全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结合上年度整改落实工作,突出重点,切合实际,要有具体指标。同时要将公开承诺内容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积极参与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建设热线》、《政风行风建设面对面》节目和《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栏目。设置评议意见箱和评议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
(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6月)
1、内部自查和互查。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及各乡镇基层所站要根据去年群众反映的问题先在内部进行自查,要认真查找在政风、行风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要有针对性的认真整改。
2、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问题调查。要采取组织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题调查表等调查手段,开展专项调查,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
3、广泛征求意见。一是继续向社会各界聘请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评议。二是向社会服务单位和各乡镇发放调查问卷,对局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进行问卷测评。三是由局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各乡镇,国企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监督员评议结果、调查问卷评议结果和调研走访征求意见作为评选先进股室的主要依据。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9月)
1、督导检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落实,局民主评议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建立考评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股室优劣的主要依据之一。
2、召开集中整改讨论会。在梳理汇总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和群众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集中整改座谈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四)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0—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