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中敢干事、能干事、敢担责任的干部,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专项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落实不到位以及对梳理出来的“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等问题解决不力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完善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作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这次专项行动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力量,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各有关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为加强对全市专项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朱贤良任组长,陶时梅、彭佳学、王昌荣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周爱平兼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做好结合文章。作风建设,要立足当前、科学安排,切实做到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尤其要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行动计划等结合起来,与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结合起来,防止出现“两张皮”、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实现目标。
(三)抓好宣传和信息反馈。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开辟“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宣传专栏,跟踪报道专项活动情况,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对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报道,对一些负面事例坚决予以曝光。市“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利用简报等载体,及时宣传“转作风优环境”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大力营造全市上下“转作风优环境”的浓厚氛围。
开展深入作风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好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