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做好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干群众急需的事,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为后人打基础的事,多干能够长远起作用的事,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办实事,服好务。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建立健全机关作风考评、考核机制,通过设立“机关作风曝光点”,组织机关作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公开评议等形式,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加强经常督促检查。要以争创“五好机关”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市直机关工委要及时将各单位加强作风建设、部门主要领导履行职责和市直机关作风考评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是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有利发展的环境和氛围。要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严格要求,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要加强对市直机关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机关工委要参加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经常掌握和分析机关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状况,并及时向市委报告。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参与赌博,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等“五股歪风”。要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
(三)着力打造“和谐襄樊”,为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构建“和谐襄樊”既是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一定要把构建“和谐襄樊”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机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邻里和气、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要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要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市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切实加强群众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挖掘“魅力襄樊”丰富的文化底蕴,继续抓好以“周末文化广场”活动为重要载体的群众文化活动,打响襄樊群众文化的精品名牌。要结合“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要抓好诚信教育活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要抓住思想疏导这个关键,根据新形势新特点,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宣传引导、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工作。要立足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思想教育寓于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文化娱乐和理论学习等活动之中,同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知人心、暖人意、稳人心的工作,增强内部团结,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构建“和谐襄樊”中的示范作用。
四、加强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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