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地,不能仓促草率,有关协商的文件材料应及早提交政协,以便政协作好准备。根据协商会议的议题,党委、人大、政府分管领导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要参加会议,就提交协商的议题作出说明,并要虚怀若谷、本资料权属,更多精彩文章请访问原创网站gwku.net诚恳待人地参与协商,对协商中提出的不同意见应当抱着“与其说是允许、毋宁说是欢迎”的态度。协商决不能成为形式,要注重实效并注意不能把通报情况或事后征求意见
代替决策前的协商。把协商纳入决策的必要程序,确实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但添了一些邪麻烦”,可以减少决策失误导致的大麻烦,我们必须继续作多方面的努力。二要支持政协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前不久省委印发的《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将政协民主监督列为“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并积极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中聘请各类监督员制度,开展政协委员与执纪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活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行业风气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议,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关部门要认真听龋对抵制、阻挠政协民主监督甚至打击报复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各级政协组织也要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通过民主评议和市、县(市、区)政协联动监督等形式,不断提升民主监督的水平和层次,努力把委员的个体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的组织监督行为,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三要完善参政议政的落实反馈机制。认真对待来自政协的意见建议,制定办理规范,健全反馈制度。其中,政协建议案是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向党委政府提出的重大建议,体现了政协组织的集体智慧,应当积极慎重地办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或处理,并要提交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建议案的办理情况,除书面反馈外,还应由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在政协同一层次的会议上通报。关于政协提案的办理,要贯彻好今年中办、国办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加强督查,切实提高提案所提问题的解决率、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率。政协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确实反映了群众的真实思想和社会问题,有的话可能比较尖锐,但都是真话、实话,是我们在一般简报和汇报中难以看到听到的。对这些社情民意信息,党政领导要经常阅批,作了批示的要由党委、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并予以及时反溃
第三,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和党员委员的作用,加强合作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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