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协商,通过
专委会就具体问题搞好部门协商,使政治协商成为县委、县政府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
二是紧紧围绕维护群众利益的需求,积极推进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通过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委员视察、检查督促、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监督方式,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在政协委员中聘请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公安监督员等做法,并形成制度一以贯之,逐步扩大民主监督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政协委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多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增进团结的工作,积极协助各级各部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努力构建推动发展转型的和谐社会环境。
三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参政议政。县政协要根据当前推动发展转型中出现的重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参政议政,多献务实之策,多建有用之言。要围绕煤电化运一体化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区域中心小城市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筛选确立调查研究题目,组织调查研究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把握实际情况,分析把握事物本质,理出正确思路,形成针对性强的建议和对策,为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参考。政协委员要利用置身于社会各阶层、各界群众之中的有利条件,与各方人士、各界群众勤交谈、勤询问、勤搜集,将各阶层、各界群众合情合理的诉求,解决问题的好见解、好建议加以归纳整理,及时通过政协反映给县委、县政府,使反映社情民意成为新时期政协参政议政的一大特色和优势。
四是紧紧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政协领导班子建设成团结民主、清正廉洁、委员信任、群众拥护的领导集体。广大政协委员要把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勤学习、重调研、善协调、广交友,不断增强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政协机关为载体,大力倡导自觉学习、研究问题之风,大力弘扬“讲团结、讲规范、讲质量、讲奉献”的精神,全面推进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努力把政协机关建成精干、高效的办事机构。
三、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政协发挥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是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第一,要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县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协工作是县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县委常委会每年要听取一至两次政协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帮助解决政协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领导都要认真学习政协和统战理论,同政协保持密切联系,多了解一些情况,多听取一些意见。要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不断增强政协干部队伍的活力。
第二,要努力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坚持“三在前”和“三在先”制度,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具体政策,要先协商后通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政有关领导、政协领导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三个层次的联系和协商制度,不断完善提案、建议案的办理督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