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事业提供能力保障。
1、各级党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提高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要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把多党合作和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多党合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政协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不断完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的制度。二要进一步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和政协中的作用。三要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坚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2、统战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统战能力。加强统战工作能力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统战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强统战工作能力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要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按照“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服务上优、作风上实”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的统战干部队伍,努力把统战部门建设成为“团结之家、民主之家、交友之家、建言之家、暖和之家”。二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按照“调查求深入、研究求透彻、应用求实效”的要求,切实搞好调研工作,努力提高研究解决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三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要增强服务意识,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真正把握统一战线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努力提出切合实际的新观点、新见解。
3、政协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能力。中心两个《意见》的制定和实施,为人民政协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对政协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协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中心[2006]5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要提高协调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能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我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水平。二是提升思想素质。要不断增强广大成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形成政治共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八荣八耻”的深刻内涵,把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三是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起有利于各阶层、各界别及广大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良好工作机制,并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水平的效率。
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协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心两个《意见》为契机,与时俱进,齐心协力,继续推进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为全县工作大局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