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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也非常清醒的知道,在追求公正与效率的过程中还有很大差距,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许多亟待加强和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少数案件效率不高、裁判不公。二是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近40%的案件没有完全执行到位。三是申诉上访的问题仍较突出,无理进京上访的总量仍然比较大,耗费了大量审判资源和领导精力。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院自身看,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不强。这方面的问题在一些基层法院更为突出。二是少数人司法行为不规范、责任心差,对工作和当事人缺乏细心和耐心;仍有个别人徇私枉法,滥用权力,损害了司法形象。三是仍有一些单位治理不严、抓得不细、监督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一些案件质量不高,效率低下。
从客观上看,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现有的司法条件及能力不协调。由于法官的职级低、待遇低、劳动强度大、风险大,优秀的法律人才难以吸引进来,现有的开始流失。近三年仅市法院就有7名中青年法官辞职当律师,康平法院现没有一名全日制法律本科生,新民法院仅剩一名还要调走。二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与公正司法、严厉执法有时难统一。在现实生活中非凡是社会转型期,确实存在于法无据,但视情有理,或于法有据,但依法判决社会效果不理想,或法律与现行政策相矛盾的问题。这就直接导致了法院对有些案件该立不能立、该结不能结、该执不能执,常使法院和法官处在受责难的境地。三是司法的权威性与现实中法院的地位有时不对称。法院裁判必然“有输有赢”,而一些当事人只要败诉了,就指责法院裁判不公,无休止的上访缠诉。有的老上访户最高法院都驳回了,还在继续访,法院就得无休止的做控访息访
工作。人民法院的法律地位和司法的权威性在现实中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尊重。
对于问题存在的原因,我们将积极应对。属于自身的,认真整改,全力解决;属于客观的,绝不怨天尤人,面对现实,图强求变。
五、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
根据市第11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共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市法院党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确立了全市法院今后三年的“三个目标”:即在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保证队伍不出新的大的问题的前提下,形成一流的物质装备和审判条件,形成一套系统实用的审判和政务治理制度,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在全国中心城市处于领先水平的审判队伍。总结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我们党组一班人认为要实现“三个目标”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其武装思想、指导实践,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即:坚持公正司法、严厉执法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相统一;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依靠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相统一;坚持有法必依、依法判决与注重诉讼调解、协调、和解相统一;坚持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与彰显为民情怀、弘扬司法文明相统一。尽管做到“四个统一”很难,但我们一定自加压力,全力追求,以更好地为我市实现三大目标、构建和谐__服务。
二是坚持“人才强院”和“从严治院”的兴院方针。在坚持原有成功做法基础上,重点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实施“3113”人才培养工程,造就高水平法官群体。经过三年努力,在两级法院培养和选树10名知名法官、100名审判带头人,通过培养和引进,使两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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