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职能最高层次的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加,也邀请一些有关人士如非常委的地方政协主席、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这两种会议是委员们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最主要的场所。政协的会议贯彻“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方针,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风气。特别是在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到委员小组上来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政协委员可以在会上面对面地向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建言献策,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
2、经常性工作。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是指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有学习工作、委员视察工作、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提案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文史资料工作。这里我重点讲一下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和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1)委员视察。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检查工作、研究问题、建言献策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这项工作是1955年毛泽东倡导开展的。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中,都把视察作为委员的一项权利给予了明确规定。视察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委员们通过这种高层次、参与广、影响大的视察活动,了解情况,开阔眼界,达到知情明政的目的,并得到学习和提高;二是发现和了解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同时也对地方或部门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督察和促进作用。有围绕重大问题组织的视察,也有就群众共同关心的重要问题组织的视察;有对某些重大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专题性视察,也有以了解一般性情况为主要目的的参观考察等等。视察后要写出视察报告,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2)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和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必要准备和基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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