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y109路线列入了gps定位范围,但属非沟通行政村道路,省里没有将其列入第一批改建工程。据初步估算,改建此桥至少需100万元,单靠我们一个部门难以解决,但我局已将该桥改建作为一个重点向省、市交通部门作了请示,待资金到位后,立即进行落实。
关于公路管养问题。由袁中华委员领衔提出的“加大农村公路管养力度”(编号1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安徽省农村公路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道的建设和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村道的建设和养护由村委会组织实施”。但在实际工作中,如需交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我局将随时做好服务。
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由丁继任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涡阳,在建设新农村乡镇至行政村公路建设费用涉及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编号114号)。此案涉及到思想认识、农民负担等问题。
1、关于思想认识问题。根据省交通厅的总体规划,自二〇〇六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0公里,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油(水泥)路”目标。国家和省都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公路建设全部是交通部门的事”的思想认识与实际工作是不相符的。
2、关于是否增加农民负担问题。为支持乡村道路建设,省政府于2009年启动了“村村通”工程。同时,省交通厅向银行争取贷款,到乡镇、行政村每修建1公里gps测量范围内计划项目,补助10万元,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配套。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在召开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多次强调:“修建农村公路一定不能加重农民负担,一定要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修人民群众愿意修的路,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无故增加农民负担”。
温家宝总理在四川视察时说:“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要以自己的双手改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道路这样的公益设施,不能算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从为贫困地区服务的实际出发来解决”。
3、关于其他问题。公路交通筹措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上。现在“村村通”工程建设关键是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怎么解决,关键是群众观念的改变,关键在宣传、发动上,我们已经有了丹城、龙山、城东等乡镇成功的经验。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民主监督员,通过政协提案的办理,有力地促进了交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为全面完成交通各项目标提供了动力。借此机会将今年以来我局的全面工作情况向诸位作一简要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我局在县政协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监督员的监督指导下,集全局之智,倾全局之力,结合自身实际,主要开展了“3项活动”,实施了“4大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项活动”。一是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涡阳交通实际,制定和下发了《涡阳县交通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从执法执纪、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6个方面进行整改,实现提高。目前该活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二是开展了“忠诚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是第一政治品格”和“忠诚胜于能力”的风尚,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乐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提高忠诚度,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高效开展。印发试卷百余份到全系统广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