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才能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我们决策的基本依据,把符合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措施的第一准则,把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作为改革发展的检验标准。
比如:我县相如街道办事处下河街社区的故事就能够说明这一点。我们下河街,位于xx县城西嘉陵河畔,20世纪70年代前,是县城人气、商气两旺的商贸中心和水上交通物资集散地。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嘉陵江两岸交通枢纽的南移北迁,区位优势逐渐弱化,昔日的繁华社区退化成了贫困的角落。贫困到什么程度,我举几个数据来说明,这个社区6800多人中就有4135人是低保对象,70的居民租住旧公房,50岁以上的就有3000多人,有残疾的达316人,60的青少年因贫困而辍学,劳改、劳教释放的重点管理人员多达72人。我2002年11月25日刚到xx,接到的第一份见面礼,就是下河街社区居民的集体上访,30多个居民拖儿带母找我要饭吃。我当时不相信有这样穷的地方,那天晚上,我没给办公室的人打招呼,独自一个人到下河街实地去看了一下,强烈的视觉冲击,让我那天晚上彻夜难眠。一条年久失修的路大坑小洞,到处黑灯瞎火,甚至有的居民用不起电,还点着煤油灯。见到这种情景,你作为县委书记有何感想?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群众能满意吗?我当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必须改变这种情况,不能再让他们把时间浪费在上访上,把精力浪费在怨声载道上。党委政府也不能把时间耗在接待上访上,把精力耗在应付群众上访上。
第二天我就召集召开了常委会议,组织讨论,最后作出了开展机关党员联系社区帮贫济困活动的决定,随即参加第一批帮扶活动的100名机关党员走进了社区。经过帮扶,以前居委会开会没人来,街道无人扫,社区居民见到干部就躲,背着干部就骂,党群干群关系极为紧张。现在,居民们长期形成的怨气化了,郁积的怒气消了,有什么心里话愿给干部说了,见邻里有困难就主动帮助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了。
回想下河街社区这三年的变化,如果不坚持把群众意见作为价值取向,就很难在当时各类矛盾交织的情况下作出走入社区开展帮扶的决策,就很难抽出精力和时间沉下身去走到贫困居民家中解决具体实际的问题,也就很难有现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局面。
另外,再补充说明一点,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价值取向,一定要对群众这个概念有深层次的理解。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魏部长讲过,群众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上级机关,下级机关就是群众;相对领导说,一般干部就是群众;相对党内来说,党外人士就是群众;在处室里面,科长就是群众。因此,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要理解群众的相对性,力争各层面的满意。
群众满意的主要层面还在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但是绝对离不开一个一个具体群众的满意。因此,我们在谋划全局时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群众的要求,让他们满意,同时,也要兼顾个别群众的感受。在这里我提这样一个观点,就是让哪怕一个群众满意,做好一个群众的工作,争取到哪怕一个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是一笔宝贵的执政资源。我们通常知晓群众支持是执政资源的深刻道理,但是在接触每一个群众的具体利益时,又往往忽视,觉得个把个不所谓。其实你花点时间和精力争取到哪怕一个,特别是那些钉子户、上访户的满意和支持,他也就有个宣传作用和叠加效应。他就会把他的满意传递给他的亲朋好友,甚至他不相认识的人。作为一把手,如果你“宏”观“宏”得上去,“微”观“微”得下来,我觉得不仅仅合格了,而且是达到了一种境界。
体会之二:要客观制定一个科学的工作思路
思路就是纲领,目标就是方向。记得大红鹰在中央电视台上有句广告语,“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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