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5个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工作交流,从汇报的情况看,这几个单位去年以来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些做法值得学习,同时他们对今年的工作设想和打算值得借鉴。下面,我就去年以来全市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的工作回顾
是“全市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在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这一工作重点,积极构建制度防线,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监督机制。
(一)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全面展开。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我市《实施细则》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六个方面,共明确了34类、218项具体任务,其中确定着手开展或完成的共82项,通过年终考核验收,已经完成45项,继续开展的37项。全市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相关制度242项。其中,干部人事、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在干部监督方面。制定出台了《市干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等7项制度,强化了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制度以及为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等制度,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在财政管理方面,制定出台《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市重大项目资金和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工程建设领域,制定下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办法》等2项制度,切实规范建筑领域投资行为,有效制约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定出台了《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等8项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有效的规范了交易行为。在审计监督方面,制定出台《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管理办法》、《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了《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严把离任交接关,有效克服了两任领导间经济责任不明和“新官不明旧账”的现象。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工作成效明显。我们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注重抓好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和公共资源交易四项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督促各部门精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抓紧建设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体制,即,使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授权到位,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二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了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政资金审批、国库集中支付、煤炭征费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保证了财政资金的科学、规范、合理、高效使用。成立市财政收费中心,实行集中统一收费,加强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三乱”和“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及决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轮岗、交流、竞争选拔制度。四是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初步意见》,将分散在各区各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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