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对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房屋租赁实行严格管理,闲置的农村住宅、非食品生产企业厂房等不符合食品生产条件的房屋,一律不得租赁给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企业和小作坊作为加工生产场地。这项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三是在流通环节,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狠抓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四是在消费环节,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范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与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体系,以及覆盖全市的食品监管计算机网络系统,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着“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关键要靠制度来监督和落实。市整顿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要抓紧起草《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并尽快上报市政府批转。通过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接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和监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责和程序以及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推动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入衔接,切实解决执法部门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
食品安全问题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搞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各方联手,强力推动,做到守土有责、履职有责,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主体是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日常监管,经常性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及时掌握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这里我想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