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六是严格纠正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以上六条高压线,谁触摸,将实行“事不过三”的责任追究。凡违反一次的,对直接责任人(当事人)实行停职、待岗三个月或半年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在事业单位改革时直接作下岗处理。所在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取消年度第十三个月奖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讨;违反二次的,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违反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行组织处理。
要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督查机制和服务评议机制。市优化环境督查中心负责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协调、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从今年开始,由市优化环境督查中心牵头,每年组织一次“千人评议机关”活动,评议结果由高到低各排出前5名和后2名,排在前5名的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记功,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颁发奖牌;排在后2名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领导班子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领导班子向市委写出专题报告,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中排在最后一名且“较差”和“差”的得票率超过60%的,其主要负责人自动辞职。被评议的垂直管理单位,其排序情况及具体评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效率
要以干部提神,行政提速,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规范机关管理行为,创新机关管理方式,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1、深化改革,从体制上解决机关效能的问题。
“四乱”时有发生,办事效率不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要形成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必须痛下决心,深化机构改革。要尽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从现在起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三清”,即对所有事业单位截止到20*年底的人员(编制)、财务(经费)和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这是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综合性措施。一是要统一思想。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形势的发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在职能的履行上出现了许多与新的历史条件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职责不清,家底不明,在人、财、物的管理和配置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公平和失控现象。主要表现在:人员混编混岗,部门事业单位私雇滥请,严重超编;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错位;房产管理、车辆管理混乱,这些现象成为制约公共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的主要障碍,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增加了行政成本,影响了行政效率,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影响干部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进行清理规范。二是突破难点。“三清”的目的是摸清家底,根据清理的情况,来确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优化机关财务管理,科学配置国有资产,提高行政效能。这项工作涉及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利益,推进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困难,会有一些阻力,我们必须正视困难,排除阻力,抓紧进行。编外人员和财政供养、非财政供养人员的清理以及资产形成原因复杂是这次清理中的难点,所有单位都要如实申报,清理专班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三是加强领导。此次清理工作由曾国平同志牵头,成立“三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班,人员清理专班由编办牵头、组织部、人事局派人参加;财务清理专班由财政局牵头,审计局、人行派人参加;国资清理由国资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房产局派人参加。清理工作3个月内完成,各单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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