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对涉企“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按照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执行优化宜春经济开发区外部环境“六个严禁”》(宜办发[20*]19号)的要求,规范涉企收费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
3、开展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要切断职能部门隐形收费的“白手套”,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与各职能部门彻底脱钩,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
4、开展清理文山会海、检查评比的专项治理。按照市、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意见》的要求,整顿会风、文风和清理“文山会海”及不当的会议安排和过度的公务接待,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写短文、办实事、求实效。清理整顿各种检查、达标、评比、表彰活动,实行检查、达标、评比、表彰报批备案制度。
5、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专项治理。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加强标后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并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网络平台,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公共资源网上办理、网上交易和网上公开;乡镇政务公开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征地补偿、乡镇村集体债权债务、救灾和优抚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公开。
7、改进机关作风。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六条禁令”和区委“八个不准”,进一步抓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提高机关效能,提升机关形象。
8、抓好干部学习培训。要根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制订出干部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以提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为提升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9、全面落实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对投入大、影响大的重点项目的重要事项实行有关领导牵头,多部门联席审批制,相关手续和规费实行代交代办制,特事特办,将审批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
10、规范区服务中心运作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宜府发[20*]19号)和《关于在县(市、区)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27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运行。
11、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乡镇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各乡镇(街道)必须在3月底前按照区纪委《关于认真实施“双创”工程,大力推进全市农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
五、如何将“机关效能年”活动落到实处?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为当前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正使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目前已经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了25位精干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分别是日常事务组、宣传报道组、督查指导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机关和部门单位机关效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