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年上的主要工作
1、筹备召开全市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深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3月2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对近三年来我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成绩和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对今后一个时期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抓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构建和谐*,打造“平安*”作出贡献。会上还印发了《*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政策文件汇编》。
2、加强乡镇(街道)救助服务站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着力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社会救助网络。目前,全市44乡镇(街道)和258个社区都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和救助服务室,并加大了社会救助站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真正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按程序规范办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为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网络,提高救助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该系统正在*街道试运行,情况反映良好。
3、认真做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基础。根据浙政发(20*)65号、舟政发(200*)25号文件提出的“城镇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的原则,今年上,我市全面启动了低保提标工作。市本级*街道、*县、*县已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定海区、普陀区也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提高低保标准。调整后的农村低保标准为135-160元/月,城镇为225-260元/月,较去年月增长10-15元/人。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力度。*街道低保边缘对象的救助范围已从原来的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100%-120%扩大到了140%。目前,全市共有低保边缘对象1180户2910人,城乡低保对象7709户12774人。
4、认真实施贫困医疗救助,努力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从6月1日起,惠民医院优惠范围扩展到低保边缘对象和已落户*的困难台湾同胞,优惠标准在原“十免十减半”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其他诊疗项目费用优惠额;加强医疗救助的资金保障,从7月起,全市低保边缘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全部由市或县(区)财政负担,目前,全市共有医疗救助专项资金600万元。进一步降低医疗救助门槛,从7月1日起,取消*街道低保边缘对象的医疗救助起报线,实行零门槛救助。做好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市本级*街道和定海区已完成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救助金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化发放。全面启动低保对象白内障手术复明工作,共初检139名困难对象。截止6月底,全市共救助685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47.7万元;共资助低保、低保边缘对象13273人参加合作医疗,资助金额31万余元。
5、切实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工作,灾害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避灾中心建设。普陀区已投资500万元在勾山、六横、桃花、虾峙4个点对已有的闲置房屋进行改造,建立供灾民吃、住的避灾中心。加强救灾资金保障。今年全市共安排大灾预备资金218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救灾保障能力。制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完善灾害救助网络,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村)设立基层灾情信息员,全市供聘请了526名灾情信息员。
6、做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