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前要对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要切实抓好对重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包靠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防止失控。三是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
的斗争。要强化打击、防范和控制措施,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滋事。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利用今冬明春农闲时机,深入开展防范邪教侵蚀警示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教育。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活动,加大对非法宣传品的清理清查,依法严惩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的“法轮功”顽固分子。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要针对春节期间外来人员增多,“法轮功”分子有可能串联活动的实际,搞好重点监控,防止出现反弹。
(二)深入开展冬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要按照上级关于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冬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的要求,针对冬季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较多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落实打击、整治措施,迅速形成新的“严打”高潮。要把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侵财性犯罪和霸头恶势力犯罪,把打击的重点地域放在发案较多的路段、部位和治安秩序混乱的村庄、基层单位。特别要针对春节前这段时间人员流动量大,拎包扒窃、“两抢”、入室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活动突出的实际,认真研究探讨反扒窃、反抢劫、反抢夺、反盗窃工作的有效措施,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侦查破案,力争做到发一起,破一起,及时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抓住春节期间在逃犯可能回家或与家中联系的有利时机,采取网上检索、蹲点布控、悬赏缉拿、规劝招降等多种措施,力争抓获一批在逃犯。春节前,县里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治安清查行动,届时,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大系统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政法部门要深入所包乡镇和县直单位,搞好检查督导;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坐阵,直接参战,保证取得预期效果。在“严打”的同时,要继续抓好对治安混乱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重点治理,及时消除治安乱点。
(三)强化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一是严格消防管理。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突出抓好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物资仓库、山林、村庄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对用火、用电比较集中的单位和场所,要抓紧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隐患。对存有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完善法律手续,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要坚决停业。凡是顶着不改、出了问题的,要坚决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两节”、“两会”期间举办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要制定详尽的安全保卫预案,凡无安全保障的,公安机关不能批准进行。农村,特别是山区要针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上坟烧纸比较多的实际,落实好防火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二是严格爆危物品管理。年末岁首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重要时期,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杜绝爆炸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制造、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业户进行全面整顿,对未经批准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要坚决取缔。要严格烟花爆竹经销、运输许可制度,严格定点销售制度,坚决杜绝重大恶性爆炸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格道路交通管理。要抓好道路交通运输的综合整治,严查严纠酒后、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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