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助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依托职业培训中心,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
另外,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只有广泛运用社会工作的各种方法,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才能真正发挥社区矫正的特有作用。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志愿者为依托,鼓励社会团体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社区矫正监督、教育工作网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解放思想,树立正确的矫正理念,大力提高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的参与度,使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帮困、就业安置等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之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实施帮教。特别是共青团,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团员,组成志愿者队伍,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帮教工作。
第三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政法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建设平安广南、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实效。
首先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法、检、公、司各部门分工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本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特点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宽松的社会环境。
其次要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要采取“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动作、社会多方参与”的运作模式,着力组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队伍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基层司法所要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努力建立专业人员的引进和使用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吸收一些法律、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的知识结构。要加快培育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广泛招募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法机关离退休干警、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矫正对象的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请示汇报、主动协调,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使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各乡镇综治维稳委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细化分解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督促各单位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部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