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县计生工作出现了思想上的松懈,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人口出生统计数据不实。部分村漏统率达100%,全县二季度妇查率仅为68%,对违规生育人员的处罚也不到位。二是计划生育率低。抽查8个乡镇计划生育率仅70.9%,低于市下达指标达17个百分点,计划外生育现象明显反弹。三是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工作被动,问题突出。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和反思,充分认识到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地抓好当前及今后的计生工作。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相关人员要具体落实。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近期要认真组织好全县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执法活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尤其是要将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作为重点,加强协调和指导,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兑现落实各项计生奖励扶持政策,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今年计生目标的完成,扭转被动局面。
八是要确保各项惠农政策执行到位。粮食直补是国家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上级对补贴工作有明确要求,县财政要按要求及时划拨直补资金,各乡镇要坚持粮食直补兑现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精心组织,配套推进,积极实施,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补贴兑现时要坚决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不准抵扣农业税尾欠和其他任何税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不准村组集体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如有违反,将按规定严格处理。全县粮食直补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粮食面积补贴,采用“一折通” 发放方式,将直补资金直接划拨到农户的储蓄存折上,确保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退耕还林及其它各类补贴也要参照办理。
2、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已制定完善试点方案的永吉村要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增长潜力,以现有基础为起点,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同时要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完善古蔺镇建国村和石宝镇白太村的试点方案,尽快启动综合试点工作。这里再次强调,试点工作要坚持一村一策,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首先从解决好农民最急需和最受益的实际问题入手,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更好的公共服务。各村在试点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为稳步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提供实践经验。
(三)加大上争外引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强化“上争外引”意识,积极开展上争外引工作。要依托矿区资源开发,充分运用好国定贫困县和老区县的特殊优势,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项目宣传和对接推介力度。坚持实行“定项目、定人员、定目标”的一对一跟踪落实和每月推进制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此项工作在二季度有大的突破,务求取得新的成效。在“上争外引”工作中,要增强目的性、针对性与实效性,打牢基础,找准对象,换位思考,讲求实效。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按照“抓进度,促开工”的要求,对22个重点建设项目和76个上争外引项目,牵头县领导和主体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职,督促业主展开实质性行动,相关单位和乡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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