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对个别仍在煽动闹事,制造事端的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介入,收集好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二要切实做好营城上访群体的稳定工作。##街道办事处要负起对原营城煤矿各类上访群体的掌握和控制工作的责任,要与公安、信访部门和营城退管中心密切联系、协同作战,时刻掌握越级上访重点人员的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省市报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干部和社区干部的作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多作思想稳定和必要的安抚工作,通过分化瓦解上访重点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或避免发生越级上访。信访部门要随时掌握上访人的有关情况,及时与省、市信访部门汇报、沟通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采取“领访”的方式,带领不超过5人的代表到上级有关部门探讨问题。公安部门要依法介入,对上级已有明确答复,仍持过高要求,非法集资、组织、串联集体上访的重点人员收集好证据,依法处理。
三要解决好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供水、供电、供热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超前排查、主动工作,积极协调,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大规模上访,今后凡因此类问题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造成集体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农民问题要警钟长鸣,对粮食“直补”、土地纠纷、债务链纠纷、订单合同兑现、假种假肥、“一事一议”款的收取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乡镇党委、政府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积极协调或帮助农民依法保护自身利益,对农民不合理负担和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政策,发现问题,果断处理。
四要认真处理好非正常上访问题。当前,从国家到省、市对解决处理非正常上访问题,特别是进京上访老户、缠户问题非常重视,要求属地必须履行控制责任,杜绝发生老户、缠户进京上访。对于这些重点人员,市级领导要对所包乡镇落实责任,户口所在地和责任单位必须履行稳定和控制责任,要落实户口所在地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管区公安民警三级包保,对于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的进行重新复查,落实责任单位给予解决处理,使其息访罢诉;对于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属涉法或涉及上级部门的问题,由户口所在地包保领导与司法部门和上级部门沟通,引导上访人依法到司法部门和有权处理答复的上级部门申诉。户口所在地三级包保人员要时刻掌握上访人外出情况,及时介入、立即报告,通过作思想稳定和控制工作,避免其越级上访。对于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终结,但上访人仍越级到省、进京纠缠的,由户口所在地三级包保人员通过找上访人的亲属、朋友,作其思想稳定和必要的安抚工作,并时刻掌握上访人外出情况。如不听劝解,执意到省、进京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并时刻搜集证据,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控制住。除了以上的几种情况,会后,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越级访重点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解决问题,通过作思想稳定工作和必要的控制措施,坚决杜绝再发生越级上访。如果再发生越级上访,责任单位或属地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派人跟踪接人,如果因工作失职造成影响,坚决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超前排查、超前化解的工作力度。市信访办要对基层排查调处越级访隐患问题情况,做到一天一调度,全面掌握全市信访隐患情况。要进一步做好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从现在起,市委、市政府在家的领导要利用几天时间集中解决一下自己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每天要有一名副职领导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尽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凡发生到市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涉乡镇、街道、部门的一把手必须亲自到场,与信访办共同接待,避免问题处理过程中发生越级上访。
(三)关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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