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
三要突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制定20*—2012年*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认真研究解决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干部任职年限合理化问题,大力培养选拔实践证明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要择优确定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要把基层和生产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基础阵地,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去、到生产一线去、到艰苦的地方去,贡献才智,经受锻炼,增长才干;积极探索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方法和途径。今后选拔县级领导干部,一般要有乡镇领导工作经历。同时,继续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按照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一要把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要求。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最根本的就是要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当前,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一项迫切任务是,致力提高民主素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强化民主观念和党内平等意识,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成为自觉习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培育党员民主素质,提高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
二要切实推行党务公开。抓紧建立符合实际的党务公开机制,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克服党务公开的随意性,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下一步,要把党员群众反映较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三要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重点要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重要决策和重要干部推荐征求意见、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代表工作建议征求与办理、代表述职评议和基层党代表列席各级党委全委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比较好、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县(市、区)和乡镇试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四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接待日”等民主形式,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完善党员群众对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积极推行“村级班子及成员创业承诺”、“村干部诫勉谈话”、“村干部离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党内基层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坚持和完善差额选举制度,适当扩大差额比例和差额人数,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选举。
(四)把握好选人用人的原则。选什么样的人、怎么样选人,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在导向上要确立选用能干事、干实事、干成事,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人。关于选人用人标准,中央和省委讲得很明确,就是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德、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特别是对那些不干实事、跑官要官、搞形象工程的,坚决不予任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三条:一条是政治坚定。就是有清醒的头脑,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条是团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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