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营造民政工作良好的发展环境。
民政事业是民心事业、稳定事业,是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能否真正将民政工作落到实处,是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考验,我们要从这样的高度,重新认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新地位、新作用,把民政工作放到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及时研究民政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工作上给予支持,在力量上给予保证,在财政上给予保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切实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强化大民政建设,着力形成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建设大民政是对传统民政的突破,也是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实现形式。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拓展工作内涵,优化工作结构,围绕发展大局,统筹民政资源和力量,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完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从多方面整合民政力量,全力发展大民政工作格局。要按照部门配合密切、资源供给稳定、信息渠道畅通、政策实施互动、运作协调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社区建设、老龄工作、双拥工作、社团建设等五大平台建设。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主动配合,主动支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畅通民政和社会互通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推动民政工作社会化,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第三,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本领。
民政部门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高地位,发挥作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一方面,要充分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这些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民政干部在长期为民服务实践中形成的,如以民为本的职业理念,以情动人的职业感情,以苦为乐的职业精神,以实为上的职业作风。这些好传统好作风必须长期倡导,不断发扬光大。另一方面,民政干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提高为民服务的新本领。民政干部既要做默默无闻、苦干实干的“孺子牛”,又要做负重有为,敢为人先的“拓荒牛”;既要发扬传统的经验和优势,又要运用科学思维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职业技能,推进民政现代化;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创新破难,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要提高单兵作战的能力,又要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切实增强民政干部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协调配合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新本领,开创民政事业的新局面,发挥民政工作的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