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地把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联动能力
应急处置能力是社会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政府行政能力的综合反映。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一旦有事,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处置有力。
一要坚持信息先行,做到报告及时。突发事件的第一发现人往往是普通群众。要着力发展基层信息员队伍,形成以基层群众为主体的安全信息网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事件预兆和苗头;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规定信息的报告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要归口信息管理,形成统一的信息接报和处理网络,提高报警和处置时效。
二要坚持处置果断,做到迅速高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关键要早稳控、快化解,不使其扩大化;事故灾难抢险救援要争分夺秒,及时决策,组织足够力量,采用科学方法,采用先进技术,使处置工作更加高效。要以人命救援为重点做好先期处置,处置一定要果断,该用的力量一定要用到,尽力将突发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要坚持统一指挥,做到协同联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在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的同时,按照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做到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四要坚持正面宣传,做到正确引导。一方面,要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其发现危机征兆、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影响政府决策、塑造政府形象、引导公众情绪、动员群众战胜灾害等正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防止歪曲事实、恶意炒作,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同时,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在应急管理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提高应急管理的监管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出发,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城市应急管理的监管水平和能力。
一是督察要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市应急办要强化对应急事件预防处置的检查指导,会同目督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与干部政绩考核。
二是责任要明确。要健全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责任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细化阶段目标任务,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处理要坚决。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组织协调不充分、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保障不到位的,要严格督促整改;对突发事件反映不迅速、信息报送不准确、工作处置不得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生突发事件不按规定到场处置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责任追究工作要及时推进、速断速决,发挥责任追究警示作用。
四是奖惩要分明。评估应急管理工作,不仅要看事发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是否及时有效,重要的是要把日常监管措施是否到位、应急准备是否充分和有没有预案作为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