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惠民行动”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
这次“惠民行动”的主体行动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确定,主要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发放培训消费券。发放对象是城镇享受低保人员;下岗和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农村其他待转移劳动力;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凭券可选择在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选择在指定驾校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按优惠标准收取培训费和考试费。此项消费券的有效期是5月1日至11月30日。二是发放低保生活消费券。发放对象是城镇享受低保人员。按每人4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消费券,原低保待遇不变。凭券在指定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网点和药店,与现金等值消费。此项消费券的有效期是5月4日至11月30日。三是开展免费健康体验。体检对象为城镇享受低保人员。根据统一时间安排,按照就近的原则,以街道社区为单位集中组织,可在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共5大项65小项,标准是每人380元。此项惠民行动的有效期是5月1日至8月31日。四是发放旅游消费券。发放对象是城镇享受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根据统一时间安排,以街道为单位集中组织,可凭券免费乘坐专门交通工具,免门票费、渡船费,游览扎龙自然保护区或明月岛风景区。游览扎龙保护区的有效期是5月1日至10月31日;游览明月岛风景区的有效期是5月16日至9月15日。五是发放公益性岗位生活消费券。发放对象是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按每人24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消费券,原补贴待遇不变。公益性岗位生活消费券的使用与低保生活消费券相同。此项消费券的有效期是5月4日至11月30日。
以上五项“惠民行动”是“规定动作”,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此外,按照全市动员大会精神,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为了展示我区特色,我区还将增加五个“自选动作”,也就是搭建五个活动载体。一是增加七项旅游“套餐”。 在旅游过程中,要达到“七个一”:要组建一支服务小分队,由各街道抽调人员,统一服装,佩戴胸卡;要配备一名医生和一名安全员,由区卫生局调配医生,各街道调配安全员;要配发一份午餐;要为每一个参加旅游人员配发一顶印有**“惠民行动”标识的太阳帽;要为每一个参加旅游人员照一张照片,由各街道负责洗印;要培训一批导游员;要结合每一个旅游团开展一次主题活动。二是健康体检要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体检单位标志、统一体检单位对受检人员的承诺、统一体检内容、统一配发早餐、统一制作宣传单,以确保体检质量。三是开展“文明惠民行动”。编印1套“三字经”和1万份宣传单,在消费受惠群体中广泛传播,开展文明守纪评选文明户活动,宣传树立典型。四是开展党员干部奉献活动。由区委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一封关爱“惠民行动”倡议书,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开展“惠民行动”奉献爱心捐助活动。五是开展志愿者“双助”服务活动。组建10支志愿者队伍,其中,六个街道和农委各组建1支志愿者队伍,工、青、妇群团组织各组建1支志愿者队伍。由团区委统一组织、培训和调配,并在志愿活动中开展助老、助残“双助”活动,由志愿者承担旅游导游员、消费导购员、培训服务员和体检引导员任务。
落实科学发展观“惠民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1日—4月30日,具体分三步进行。4月1日—4月21日,研究制定全区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子方案和配套方案。4月22日,区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4月23日—4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启动仪式,广泛开展宣